从2012年7月1日起,城乡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农保和城居保,选择任意档次参保缴费,地方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本市城镇户籍出生三个月之内的婴儿可到社区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在异地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退休后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可以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重度残疾二级以上人员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只需缴纳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享有本市城镇户籍的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除外,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都需要缴纳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每年9-11月份办理本年度参保业务人员须同时缴纳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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