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应当按照良好生产规范要求组织生产,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食品生产经营者委托生产食品的,应当委托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并具有相应生产条件和能力的企业。受委托企业应当在获得生产许可的产品品种范围内,接受委托生产食品。受委托企业应当在受委托生产的食品的标签中,标明自己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
食品展销会安全管理: 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应当依法审查并记录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件以及经营品种等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并于举办七日前向举办地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展销会的食品安全进行指导。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发现入场食品经营者有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举办地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在食品展销会上经营散装生食水产品和散装熟食卤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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