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刑法-第4章 正当化事由》考过的真题
(2010年-10)甲伪造 10万美元假币,出售了其中的 5万美元,还剩 5万美元假币美元出售。对甲的行为应( )。
(2013年-11)甲伪造人民币100万元,后运输至外地出售,获赃款10万元。对甲的行为( )。
(2013年-20)甲公司明知乙受贿,仍提供银行账户帮助乙将受贿所得兑换成美元,汇往境外,并收取乙支付的高额“手续费”。对甲公司的行为应认定为( )。
(2006年-24)以下( )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的,构成洗钱罪。
(2003年-38-不定项)洗钱罪的行为方式主要有( )。
(2014年-52)简答题:简述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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