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民法-第3章第4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考过的题目。
(2003年-59)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 )
(2004年-38)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五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其配偶乙( )
(2007年-34)公民甲户籍地在新疆,去南京培训1年后,到深圳工作3年。后因病到广州治疗,目前已在广州一家医院住院16个月。依我国民法规定,某甲的住所地在( )。
(2010年-32)公民因飞机失事失踪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时间要件是( )
(2013年-24)甲、乙结婚多年。某日,甲外出后失踪,乙四处寻找仍无结果。五年后,乙欲与丙登记结婚。根据我国民法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2007年-51)甲因海难下落不明,被法院宣告死亡。两年后,甲重新出现。法院依甲的申请撤销了对甲的死亡宣告。甲与原配偶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的情形包括( )
(2015年-46)甲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已满5年。下列人员中,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甲为失踪人的有( )
(2017年-46)甲被依法宣告失踪,乙为甲的财产代管人。下列选项中,由乙从甲的财产中支付的有( )。
(2016年-53)简答:简述宣告死亡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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