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民法-第3章第6节 个人合伙》考过的题目。
(2005年-47)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 )
(2007年-35)甲、乙、丙三人合伙开饭店,甲以门面房折价10万元出资,担任店长;乙出现金5万元,负责经营管理;丙以技术出资,作价3万元。三人约定盈余均分,亏损由乙承担。该饭店经营两年后,欠丁6万元。对此债务( )
(2008年-33)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一电器商场,效益不佳,已欠债2万元。三人经协商一致邀请有经营能力的丁加入到合伙之中,丁在被告知合伙经营状况后出资加入其中,并以合伙人的身份参与经营。两年后,该电器商场因故停业。对丁入伙前电器商场对外所欠的2万元债务,依法应当( )
(2009年-33)甲乙丙三人平均出资,自愿合伙成立一个采石组,约定三人共同劳动、按劳取酬,并推举甲为采石组负责人,主要负责劳动安全。在一次爆破作业中,乙违章操作致左眼受伤,花去治疗费5000元。此损害应当( )
(2012年-24) 2008年 5月,甲、乙、丙合开了一间酒吧,甲以现金 10万元出资,乙以其所有的房屋出资,丙以担任调酒师工作的劳务出资。 2008年 12月,酒吧欠某酒厂 5万元货款。后甲因与其他合伙人发生矛盾,于 2009年 2月退伙。上述债务应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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