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刚是一名17周岁的职业高中学生,国庆节放假期间,他潜入某单位办公室,窃得笔记本电脑3部。在公安机关对此案进行侦查时,下列内容属于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的是( )。
小刚盗窃的作案手法
小刚的年龄
小刚盗窃电脑的价值
小刚家庭管教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