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人民法院认定,甲公司于2011年12月偷逃税款,构成犯罪,但该公司已于2012年7月宣告破产。对于甲公司的逃税犯罪行为( )。
不再予以追究
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按照单位犯罪仅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按照自然人犯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