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3)张某借给王某3万元,约定2013年5月1日还款。因王某到期未还,张某于2013年5月8日邮寄催款信件,王某于2013年5月10日收到此信,但直到2013年5月12日才拆阅此信。该债权诉讼时效中断的日期是( )。
2013年5月1日
2013年5月8日
2013年5月10日
2013年5月l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