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答题 ]

(2008年-59)法条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要求回答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