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选题 ]

(2015-13)《刑法》第93条第2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下列关于该法律条文的认识,正确的是(    )
  • A、
    该条文规定的是技术性内容,没有强制力
  • B、
    该条文表述的既非法律原则,也非法律规则
  • C、
    该条文不能够与其他条文共同表达某个法律规则
  • D、
    该条文包括了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