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答题 ]

(2012-34)某高校新生小张在自学法理学知识后,对我国《物权法》进行了分析,并写了如下四点学习体会: (1)《物权法》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文件,从法律渊源角度分析,该法应属于我国的根本法。 (2)《物权法》所调整的对象是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因此物权法属于民商法部门。 (3)《物权法》第10条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先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法律规则的角度理解,该条规定属于准用性法律规则(规范)。 (4)原建设部在物权法生效后制定和出台的《房屋登记办法》是行政法规。 请指出小张观点中不正确之处,并运用法理学知识和原理阐述理由,对不正确的观点进行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