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为抢劫出租车司机,在甲县购买了匕首、绳索,之后到乙县抢劫一辆出租车,并胁迫司机将车开往丙县,途中劫得该出租车司机500元现金。最后刘某打昏司机,并将司机和出租车遗弃在丙县。对该案有管辖权的是( )。
只有甲县公安机关有管辖权
只有乙县公安机关有管辖权
只有丙县公安机关有管辖权
甲、乙、丙县公安机关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