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2)人身自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其内容包括( )
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
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