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选题 ]

2011年5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约,约定甲公司于6月1日付款,乙公司6月15日交付 “连升”牌自动扶梯。合同签订后10日,乙公司销售他人的 “连升”牌自动扶梯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监局介入调查。合同签订后20日,甲、乙、丙公司三方合意,由丙公司承担付款义务。丙公司6月1日未付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
    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交付自动扶梯
  • B、
    丙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交付自动扶梯
  • C、
    丙公司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
  • D、
    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