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法的作用的表述,有哪些是错误的?
宪法、刑法、民法、技术性法规等均属于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法律
法律不是万能的,或者说,法律有时是无用的
法的作用只是其自身特点的表现
法的指引作用表现为对人们行为的一种确定性的、不可选择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