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选题 ]

本科生秦某、阮某共同出资1万元,合伙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双方以书面合同约定,逢单周秦某使用,双周归阮某使用,各自对自己使用期间发生的损害独立负责。10月22日,阮某同石某发生纠纷,争执中阮某用电脑打伤石某,造成损失3万元。本案应如何认定?
  • A、
    秦、阮二人是合伙,石某有权要求他俩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B、
    秦、阮二人合伙,本应连带赔偿,但合同约定各负其责,应当按合同办。
  • C、
    阮某用共有财产致人损害,应当自己负责。
  • D、
    阮某用共有财产致人损害,应当先赔偿,无力赔偿部分,由秦某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