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分为:( )
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严重事故和一般事故;
重大事故、特大事故、严重事故和一般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重大事故、爆炸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