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管理中有一条很重要的原则叫做回避原则,父子、夫妻等凡是具有直系或较近的旁系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地区或机关工作,涉及亲属的事件处理要由他人代为执行,实行这一原则的原因不可能包括:
为了保证公平、公正
为了防止家庭腐败
为了行政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为了行政人员专心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