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0日,甲持枪抢劫后进至外地。同年11月8日,甲因琐事将他人殴打成重伤。对甲的抢劫犯罪
经过20年一般不再追诉
从2014年6月20日起计算追诉期限
因为甲逃避侦查,其追诉期限不受限制
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公安部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