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等奏进呈刑律分则草案折》载:”是编修订大旨折中世界各国大同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亦不戾乎中国数千年之礼教民情”。清末修律处理外来法与本国固有法之间关系的原则,对于当代中国的法律移植有哪些启示?